乞食的由来和功德意义
发布时间:2023-11-22 03:22:43作者:阿弥陀经全文网
乞食,又称为托钵、分卫、行乞,是比丘为资养自己色身,乞食于人的一种行仪,也是比丘清净自活的一种修行方式。乞食作为佛世比丘的修行方式,具有其来由与含义。比丘在乞食时应当遵循正确的乞食原则,具足必要的乞食威仪。比丘在乞食后,应当如法将饮食分配给大众,令老弱比丘都能平等饮食。乞食具有多种功德利益,还有一些必要的禁忌。比丘在乞食时,只有明了这些功德利益与禁忌,才能更为如理如法地乞食。比丘在乞食时,还应当心存正念,保持一颗清净心。乞食不仅是比丘的修行方式,也是菩萨成就十法的必修方式。
一、乞食的含义
乞食作为比丘必要的修学方法,具有多重含义。其最常见的意义有二,即:(一)自利,为杜绝俗事干扰,方便修道。(二)利他,为福利世人,给予众生种福机会。 大乘义章》卷十五日:“专行乞食,所为有二:一者为自,省事修道。二者为他,福利世人。”另据《法集经》卷一载,如来乞食有三种含义,即:(一)不贪珍味,美恶均等。(二)为破我慢,于富贵贫贱等家皆无拣择。(三)慈悲平等,大作利益。可见,佛陀之所以令比丘乞食,不仅是为了方便比丘修道,避免外界对修道的干扰,也是为了破除比丘的骄慢心,同时,还是为了成就众生种福田的机会。正因为乞食能够自利利他,因而佛陀要求比丘乞食为生,专精道业。
二、乞食的由来
比丘饮食有三种,分别为受请食、众僧食和常乞食等。佛陀指出,比丘这三种饮食方式中,以常乞食为最适合比丘奉行的修道方法。据《十二头陀经》曰:“食有三种:一受请食,二众僧食,三常乞食。若前二食,起诸漏因缘。所以者何?受请食者,若得清,便言我有福德好人:若不请,则嫌恨彼,或自鄙薄,是贪忧法,则能遮道。若僧食者,当随众法断事摈人,料理僧事,心则散乱,妨废行道。有于是恼乱因缘,应受乞食法。”
比丘若受请食,或者众僧食时,常常会成为生起烦恼的因缘。当比丘受请食若得到食物,便会作是念:我是福德好人,因而得食:若得不到饮食,则会怨恨请你应供的人。会作是念:这个人没有识别能力,不应该请的人请来了,应当请的人则不请。或者会妄自鄙薄,懊恼自责,生起忧苦,以这样的贪爱之心受请食,则会障蔽道业。若受众僧食时,入众当随众法,料理僧事,处分作使,心则散乱妨废行道。唯有常行乞食,则可去除骄慢,增长道念。由于乞食有如此利于修道的殊胜之处,因而,佛陀成道后不仅要求比丘弟子常行乞食,而且自己亲自带领大众乞食。
三、乞食的方法与威仪
比丘乞食时,当奉行一定的乞食方法与威仪,据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七载,比丘入城行乞时,道侧而行,左手持钵,次第乞食。以维持生命为限,心不贪着,故得食时不喜,不得亦不忧,唯以除旧疾,养气力为要。
比丘乞食时,不仅要次第乞食,得失随缘,心无增减,还应当平等乞食,即不论贫富贵贱,都同等对待,不起分别心。乞食之时,当以七家为限,若七家乞食不得,不得继续乞食,以防比丘生起贪着之心。如《四分律》石:
兰若比丘入村乞食者,清旦净浣手,至衣架边,一手举衣,一手挽取抖擞,着七条己,揲大衣着肩上,若钵囊中,执打露杖在道行,当思惟善法。若见人,先问讯言:善来!若近聚落,便着大衣。至于村门,应看巷相,空处相,第一门相,第七门相,右手执杖,左手持钵,道侧而行,次弟乞食。若俗人送食,不得迎取,除唤来,往取,不得强取,应知当得立待,得食已,乃至出村安钵着地,揲僧伽黎如前进至阿兰若处,方共食之。
比丘乞食,要具足乞食威仪一一身着大衣,左手持钵,右手执杖,于道侧而行。当俗人送给食物之时,不得迎取,以防有献媚之态。乞得食物之后,依次出村将钵安放地上,然后折起大衣,回到阿兰若住处,然后大众一起进食。
四、乞食的分配
依照佛制,比丘乞食所得的食物,应当分为四分,称为乞食四分。据《宝云经》:“凡乞食,为四分:一奉同梵行,一与穷乞,一与鬼神,一分自食。”四分即:(一)一分奉同梵行者,所谓同梵行者,即同修净行之人。凡乞食时,必有同修之人看守房舍,或有老病等不便行履者,比丘得食归时,则以一分奉之,令其饱满,亦得安心修道。(二)一分与穷乞人,谓乞得食物时,遇有穷苦求乞之人,当起怜悯心,作自饥饿想,而以一分施之,令其饱满,劝他修善。(三)一分与诸鬼神,即将乞得之食,以净器盛贮一分,待日哺时,则燃香讽咒加持,普施一切鬼神,令其饱满,出离苦趣,悉得解脱。(四)一分自食,谓比丘乞食,除前三分外,唯留一分,或多或少则自食之。食己,安心行道,庶不虚受信施。
五、乞食的十种功德利益
比丘乞食,不仅是为了滋养色身,而且还具有多种功德利益,如《分别善恶报应经》卷下云:“若有比丘持钵乞食,有十种功德。云何十种?(一)威仪无缺,(二)成熟有情,(三)远离慢心,(四)不贪名利,(五)福田周普,(六)诸佛欢悦,(七)绍隆三宝,(八)梵行圆满、舍下劣意,(九)命终生天,(十)究竟圆寂。如是功德,若常持钵乞食所获。”
乞食不仅有多种功德,而且有多种利益。据《十住毗婆沙论》卷十六载,乞食有十种利益,即:(一)所用活命,自属不属他。(二)众生施我食者,令住三宝,然后当食。(三)若有施我食者,当生悲心,我当勤行精进,令善住布施,作后乃食。(四)顺佛之教行。(五)易满易养。(六)行破骄慢之法。(七)招感三十二相中无见顶相之善根。(八)见我乞食,则其余有修善法者亦当效我。(九)不与男女、大小有诸因缘事。(十)次第乞食,于众生中生平等心。
乞食不仅能滋养色身,以便精进修道,还可令供养饮食者归依三宝,种下善因。对于乞食比丘来说,乞食能够使自己生起慈悲心,更为勤行精进,还能使自己顺应佛陀的教诫,破除骄慢之心,做到少欲知足,还可召感佛之三十二相之无见顶相之瑞相。由于比丘乞食,还可带动其他修善法的人效法自己广修善道。由于常行乞食,就不会与男女、大小等人有各种因缘之事。由于比丘常行次第乞食,就能与众生中生起平等心。
六、乞食的禁忌
比丘外出乞食时,为了避免嫌疑,有五种处所不可前往乞食。据《显扬圣教论》载,此五处分别为:(一)唱令家,歌唱曲令,但取欢娱,能乱禅定。(二)淫女家,其处行止不洁,声名不正,色欲因缘,为障道根本。(三)酤酒家,酒是起罪因缘,能生过失。(四)王宫,乃贵戚之处,严禁之所,非可干冒,故不可往。(五)旃陀罗,即屠夫之家,此处杀心盛大,恼害众生,见者伤慈,坏善根本,故不可往。
七、过午不乞食
佛教基本的饮食制度为“过午不食”,也称为“过午不乞食”。佛陀之所以制定“过午不乞食”制度,是缘于佛的弟子迦留陀夷比丘:迦留陀夷比丘面貌极黑,他一次夜行乞食,当时天色黑暗,他乞食到一产人家时,这家妇人正怀有身孕。孕妇在闪电中突然见到面目黧黑的迦留陀夷,以为是鬼,因受此惊吓,导致流产。后听说迦留陀夷为佛弟子,妇人便恶言相骂:“贼比丘,宁可饿死,也不要晚上乞食。”。佛陀知道此事后,便制定过午不得乞食的戒条。
八、乞食心存正念
比丘乞食时,应当心存正念。当进入聚落乞食之时,应当控制六根,令其不执着于色、声、香、味、触、法,也不分别施主的男女等性别。乞食多少,平等对待:饮食好恶,心无增减。据《十二头陀经》云:“比丘欲入聚落乞食之时,当制六根令不着色声香味触法,又不分别男女等相,得与不得其心平等,若好若恶不生增减。”比丘若外出乞食,不得食时,应当作如是念:释迦如来舍弃转轮圣王之位出家成道,入乡里乞食犹有不得食,何况我等无福薄德之人,如此观想方为如法乞食之人。若是乞得饮食,当生如是想:施主饮食供养,欲令我等比丘精进修道,我今得饮食,当少欲知足,勤行精进,以为施主广种福田。
九、菩萨成就十法乞食
乞食不仅是比丘主要的修学方法,也是菩萨为成就十法而奉行的修学方法。菩萨的这种乞食方法称为乞食十为。据《宝雨经》卷八所载,菩萨十法乞食分别为:
(一)为摄受诸有情故。菩萨见一切有情受诸苦恼,虽能成就微少善根,但为时不久,为欲摄益诸有情而行乞食。
(二)为次第故。即入城邑聚落时,住于正念,具足威仪,诸根寂然,依次乞食,不舍贫穷家而入富贵家。
(三)为不疲厌故。菩萨次第乞食时,不生厌离,亦不疲倦,于诸有情无所憎爱。
(四)为知足故,以其不疲厌,遂能知足。
(五)为分布故,若得食后,好坏食物皆当随应受取,返己住处,先于如来像,或舍利塔前供养赞叹:复以所得食物分为四分,三分施与同梵行者、贫穷主人、恶道有情,所余一分自食
。(六)为不耽嗜故,谓菩萨虽食,而于食事无贪、无染,亦无爱着。
(七)为知量故,受食唯为活命,不使身体羸弱,亦不令其过量:若极虚弱则影响修持,若极重则增长睡眠。
(八)为善品现前故,菩萨如法行食,能令善品增长现前。
(九)为善根圆满故,以其勤修而无怠惰,故得圆满菩提资粮。
(十)为离我执故,由彼一切之善,能成熟菩提分法,远离我执,遂能舍身肉,施与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