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文簿
发布时间:2024-10-27 03:34:14作者:阿弥陀经全文网
地狱文簿
看来,真的是“神目如电,报应不爽”啊!所以为人切莫做恶造业,否则因果报应害的还是自己。也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做了坏事,如果能够及时改过并弥补,还是有机会的,就看人自己的选择了。
明朝时,楚中地区有一个书生,他心地正直,可能是先天的缘份和带来的功能所致,他能够经常自由往来于冥间地府,他发现世上人们所说的“善恶有报”果然是千真万确的,因为地府有记录世间人一切善恶的文簿,他发现世上之人根据每人造业的大小,或者得到福报,或者受到惩罚;他看到那些正在受罚上刀山剑树的人,于心不忍,想去抢救他们,结果没想到那些人反而自己爬的更急了,根本没有办法能救他们。
这里的“造业”与中国的老人们常挂在嘴边的“积德”是对应的,做了好事会积德有福报,做了坏事就会造业遭到惩罚,“德”和“业”都是真实物质存在的,这在有功能的人中和修炼界中都早已得到证实。
有一天,书生在文簿上发现记录有其妻子的一条罪状,说其偷了邻居一只鸡,连毛重一斤十二两,书生于是在文簿的这一页折了个记号。
回到阳间后,书生责问其妻子,妻子一口否认有此事。书生于是将在地府所见一五一十的告诉她,妻子这才说了实话。原来,邻居家的鸡偷吃她所晒的粮食,她一不小心失手将鸡打死了,因为害怕邻居的指责和辱骂,所以便将鸡藏了起来,此事谁都没有告诉。
夫妻两人在吃惊的同时,赶快将鸡找出来一称,更惊讶不已,居然连斤两都丝毫不差。两人赶紧将鸡折价赔偿了邻居,并向他们道歉。
没过几天,书生再次来到地府,再翻看前次记录其妻子的那本文簿,发现自己的折痕尚在,只是记录的罪状已经消失无踪了
看来,真的是“神目如电,报应不爽”啊!所以为人切莫做恶造业,否则因果报应害的还是自己。也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做了坏事,如果能够及时改过并弥补,还是有机会的,就看人自己的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