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佛协召开藏传佛教“创建和谐寺庙活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9-08 03:36:43作者:阿弥陀经全文网佛教在线四川讯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向藏传佛教界发出的《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书精神:以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为统领,进一步推动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四川省佛教协会于2012年6月8日上午在文殊院召开四川省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创建和谐寺庙活动座谈会”。
出席会议的有: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项晓峰,四川省宗教局副局长李凯等领导。四川省佛教协会永寿会长,尼格美、龙多尼玛、大恩、素全等副会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四川省佛教协会秘书长王立军主持。
永寿会长代表四川省佛教协会作重要讲话,王立军秘书长代表四川省佛教协会宣读省佛协对《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的响应书。项晓峰副部长,李凯副局长分别在座谈会上作重要指示。
《护国利民,共创和谐--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倡议书》
《四川省佛教协会对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的响应书》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
2012年6月6日,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向全国藏传佛教界发出《护国利民,共创和谐》的倡议书。四川省佛教协会全体同仁对此倡议完全拥护、积极响应。
作为藏传佛教僧尼,我们既是佛门弟子,也是国家公民,理当护国利民,一心持戒,潜心修行,弘扬佛法,服务信众。我们要大力弘扬藏传佛教护国利民、慈悲众生的优良传统,以前辈高僧大德“弘扬佛法度众生,无私奉献为祖国”的精神为指引,奉萨迦班智达、宗喀巴大师、五世热振活佛、十世班禅大师等上师为楷
模。崇尚和谐,维护和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做护国利民的传导人。《大般若涅槃经》记载“以王因缘,国土安乐,人民炽盛,是故,一切出家人之幕乐此国。”国土在则佛法在,国土兴则佛法兴。藏传佛教界历来具有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长期以来为弘扬藏传佛教,为加强民族团结,为国家繁荣富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护国利民是藏传佛教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藏传佛教僧尼要做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觉维护祖国统一,遵守国家法律,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反对一切分裂言行和活动,不做法外之人、法外之僧。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秉持教规戒律。十世班禅大师言:“寺庙要像寺庙,僧尼要像僧尼。”须如法持戒,规范威仪,调伏而住。作为藏传佛教僧团,护持释迦牟尼的教法,以教规戒律为基础,潜心精进闻、思、修,通达戒、定、慧三学,方能维护、延续藏传佛教的生命和传承。藏传佛教各寺院要成为“依律摄僧”,“团体和合”,“梵行久住”的清净道场,僧尼要成为身要做好事,口要说好话,心要存善念,身、语、意三圆满,“学处遍学”,“戒律清净”,“行解相应”的佛陀俱足弟子。
全省藏传佛教界广大僧尼要积极响应倡议,服务社会和信众。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必须用善行回馈社会,用义行促进和谐。牢记佛说《宝集经》:“贫者给财,病者施药,无护作护,无归作归,无依作依。”身为佛门弟子和佛法行者,要弘扬慈悲济世,教化信众少贪嗔,离妒慢、净心灵,知恩报恩,排出谣言,造福信众和社会。
让我们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谐稳定局面,携手护国利民、共创和谐,为维护藏区稳定、促进藏区发展、庄严国土弘扬佛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川省佛教协会
2012年6月8日